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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王连海)2018-03-22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孚信息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孚信息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上市公
司事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
展贡献了力量。现将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7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主动获取会议议题的
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发表了明确、清楚的意
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
的议案有了清晰的理解。本人对报告期内会议的议案全部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议
案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   召开董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召开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事会次   亲自   委托    缺席     东大会   亲自   委托     缺席
           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出席   出席
王连海    12 次    12      0      0         5       4       0        1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对 2016
总经理报告、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摘要进行了审议,并发
表了明确意见。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战略发展的讨论,从本人专业的角度,
积极的发表意见,对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提出了多项意见,并得到了公司董事会和

                                      1
管理层的重视和肯定。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本人依照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关注募
集资金管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7 年 6 月 2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于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2017 年 8 月 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中孚
信息股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1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4、2017 年 8 月 2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5、2017 年 8 月 31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调
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6、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
报告。公司上市之后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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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017 年,公司按规定及时编制、发布了定期
报告及临时公告,没有遗漏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现状、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多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
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外
部环境变化,关注新闻传媒、网络传媒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2017年,无独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
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为确保公司股东利益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王连海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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