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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5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事
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055)。经公司与有关各方核实
和论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8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由于未完成相关工作,在停牌期满 1 个月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停牌期满 2 个月前,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在停牌期满 3 个月前,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8),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事项发
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2 月 13 日、3 月 13
日、2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2018-005、2018-016、2018-023、2018-025)。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披露了本次交易停牌的进展情况,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11 日、20 日、27 日,2018 年 1 月 4 日、11 日、19 日、26 日,2
月 2 日、9 日、27 日,3 月 6 日、1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058、2017-060、2017-061、2018-001、2018-003、
2018-006、2018-010、2018-013、2018-014、2018-017、2018-021、2018-022)。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初步就本次交易达成共识,并与交易对方及标
的公司签署了意向协议,目前正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进行进一步商洽。公司以
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按进度开展相应工作,但由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
当中,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准备必要的审议和
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