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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雷利: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04-27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2、变更投向及金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3,075.56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 3,075.56 万元(含利息)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2 号)核准,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527 万股, 发行价格为 50.19 元,募
集资金总额 1,268,301,3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8,892,207.0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1,199,409,09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 W[2017]B073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及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金额
                                                                          占首次公
序                    募集资金拟     已使用金               剩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                 开发行募
号                      投资额           额                     金
                                                                          集资金净
                                                                            额比例
     研发中心及综合
1                      16,038.20     13,988.12   1,025.48     3,075.56        2.56%
     配套建设项目
          合计         16,038.20     13,988.12   1,025.48     3,075.56        2.56%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1、“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17,974.60 万元,包含土地投资
1,500.00 万元、建设投资 11,622.00 万元、设备投资 3,470.00 万元、预备费 754.60 万
元、技术协作与研发费 628.00 万元。

     本项目一方面将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购进先进的研发、检测、试验等软硬件设
备,吸引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重点进行伺服电机驱动技术研究、爪极式永磁微电机定
子电磁匹配研究、微电机声品质研究、洗衣机变频电机及离合器模块组件的研究开发,
将完善研究开发手段和流程,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进而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地位;另一方面将新建综合配套设施,从研发配套、生
产运营、仓储物流等多方面改善公司软硬件条件,提升整体运营能力,有助于企业提高
整体运营效率,是公司未来做大做强和保持持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13,988.1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075.56
万元(含利息)。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旨在持续进行新技术的研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完善研发和试验手段,满足新产品开发需求;改善技术研发环境,吸引行业高端技
术人才,不断增强研发实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同时增加综合配套服务,提升公
司整体运营效率。截止目前,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 13,988.12 万元,用于购买土地,新
建公司研发大楼,投入研发设备等,逐步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完善内部研发管理流程,
加强外部技术开发合作,提高公司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实验检测水平,实现了募投项
目投资效益。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竞争力及地位,更好发挥企业投资的推动作用,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技术发展趋势拟优化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使募集资金利
用效率最大化。因此本次拟终止对“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的继续投资。

    四、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合理有效的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075.56 万元(含
利息收入,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终止项目的后续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改
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 3,075.56 万元(含
利息收入,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使用上述资金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目的
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价值,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终止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价值,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