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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锐国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

                                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奇特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
崧、副总经理曾诚、副总经理段立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
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暨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35)。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奇特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奇特”)
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28,027股(其中公司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总监陈崧拟通过上述方式减持80,000股;副总经理曾诚拟通过上述方式
348,442股;副总经理段立新拟通过上述方式148,933股;上述减持计划未超过其
自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2.1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90天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90天内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奇特《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奇特上述减持计划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上述减持计
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奇特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 2010-6 号(天津嘉和
               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74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7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科锐国际               股票代码                       300662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3,300,000                           1.810%

              合   计                         3,300,000                           1.8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4,827,050              8.134%   11,527,050                    6.3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27,050              8.134%   11,527,050                    6.3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天津奇特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天津奇特减持情况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天津奇特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
                               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3、天津奇特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副总经理曾
                               诚、副总经理段立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天津奇特及公司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副总经理曾诚、副总经理段立新严格履行了
                               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目前承诺正常履行中。
                                   4、天津奇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截止本告知函发出之日,天津奇特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
                               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天津奇特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