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
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且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高,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且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
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城乡环保”)提供 10,0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同时授权董事
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并签署担
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 年 7 月 15 日,中铁城乡环保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以
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编号为“JK02172000049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约定由江苏银行自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期间向中铁城乡环保提供
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借款。
同日,公司与江苏银行签署了编号为“BZ021720000289”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
3、债务人: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0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止
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
补充。
5、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叁千万元整及前述本金对应的利息、费用等其
他债权。
6、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
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
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
后满三年之日止。
三、预计担保额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担保额
被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 度占上
担保 方最近 经审批
保前对 保后对 可用 市公司 是否
担保 被担 方持 一期经 的新增
被担保 被担保 担保 最近一 关联
方 保方 股比 审计资 担保额
方担保 方担保 额度 期经审 担保
例 产负债 度
余额 余额 计净资
率
产比例
中铁
鹏鹞
城乡
环保
环保 10,000 5,000 8,000 7,000
股份 51% 82.66% 2.41% 否
工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6,149 万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61,185.00 万元,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为 18.4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00.00 万元,系全资子公司鹏鹞(宜兴)环保装备智造
园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的环保装备智造园项目工业厂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
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的比例为 0.69%。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