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和平)2021-04-20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和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
可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在 2020 年度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 10 次,实际参加 10 次,无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情况。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0 年度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1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2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2020 年 2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向银行
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2020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公司董监高
购买责任保险、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经营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审计质量部 2019 年度及 2020 年一季度工作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审计质量部 2020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多项议案。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一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及 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的议案。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0 年,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情况,听取公司关于股权
激励、回购股份、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汇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与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投资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后
续进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
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
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