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4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
    2、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63 人,
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29.7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71,484.48 万股的 0.8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鹞环保”)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63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29.7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71,484.48 万股的
0.8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4、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
实。
    5、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490,895,000 股扣除回购账户
的 14,331,800 股后的股份总数 476,56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6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89.5 万股调整为 1634.25
万股。
       鉴于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辞职,公司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
  计划一致。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净利润为 28,989.77 万元,2020 年归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38,573.85 万元,剔除本期以权益结
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影响值
                                                           3,948.08 万元后,公司 2020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521.93 万元,净利润增长率为
                                                           46.6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个人层面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
                                                           2020 年度,除 1 名离职人员外,剩余
除限售的比例。如果当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成绩为“合
                                                           6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格”及以上,则个人当年度限制性股票可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
                                                           绩效结果均满足本期 100%解除限售
如果当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成绩为“不合格”,则个人
                                                           条件。
当年度不可解除限售。当年度未能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
销。
(5)管理考核要求
公司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激励对象进行管
                                                           2020 年度,除 1 名离职人员外,剩余
理考核,综合考虑公司当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
                                                           6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管理考核
核结果,依据公司内部相关考核制度,确定管理考核结果,并
                                                           结果均满足本期 100%解除限售条件。
将该结果用于个人解除限售比例的浮动调整。当年度未能解除
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
  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3 人,可解除限售股数为 629.7 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71,484.48 万股的 0.88%。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                                    剩余尚未解除
                                             本次可解除限 数量占目前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限售数量(万
                                             售数量(万股) 司总股本的比
                                  股)                                            股)
                                                              例(%)
               董事、副总经
    蒋永军                       37.50          15.00             0.02            22.50
                   理
    吴艳红       副总经理        37.50          15.00             0.02            22.50
    周超          副总经理           37.50            15.00            0.02          22.50
              董事会秘书
   夏淑芬                            37.50            15.00            0.02          22.50
              兼副总经理
   吕倩倩         财务总监           37.50            15.00            0.02          22.5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386.75            554.70           0.78          832.05
    务)人员(58 人)

      合计(63 人)               1,574.25            629.70           0.88          944.55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中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同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 60 万股,对该

 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后续将办理回购注销。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16,342,500        2.29      -5,970,750     10,371,750         1.45
通
    高管锁定股                   0                0       +326,250       326,250           0.0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342,500        2.29      -6,297,000     10,045,500         1.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8,502,300      97.71      +5,970,750    704,473,050     98.55
三、总股本                   714,844,800       100             0       714,844,800         100

     注:上表变动情况以当前公司股本 714,844,800 股为基础进行测算,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

 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