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15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受让四
川双利合谱科技有限公司 25.75%股权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我们认为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为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鑫:
余华兵:
崔启龙: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