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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鑫2021-04-28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认真、
负责、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议各项议案,
谨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
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    委托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王鑫        9     出席    出席             3

                    9       0      0                   3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发表了《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发表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5、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了《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发表了《关
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
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和投资产品品种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和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7、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主持或参加了各委员会
举行的会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地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通过审阅文件、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
况,了解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市场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任职期间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
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监督
公司合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发生。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




王鑫:

日   期:202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