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4003 债券简称:必创定转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
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等)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七)信息披露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
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3、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