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4003 债券简称:必创定转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
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未做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
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