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
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7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投标保函及履约保函等业务的担
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
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必创”)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共签署了人民币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公司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本次借款合同用途为偿还上年度借款本金,截至
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对无锡必创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2,074 万元。本次担保属
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05 月 03 日
3、住所:无锡市南湖大道飞宏路 58 号四楼
4、法定代表人:代啸宁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6、经营范围:传感器、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系统、机电一体化系统、工
业控制及自动化系统、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印制电路板、电子器件、
电子元件、通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监控设备、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无线数字压力传感器 P104、传感
器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
施和发射装置)、仪器仪表、印制电路板、电子器件、电子元件、通用设备、电
气机械及器材、监控设备、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
生产、销售及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
务;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家具、
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木制品、纸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无锡必创 100%股权。
8、被担保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79,569,922.56 363,484,212.30
负债总额 173,430,636.67 163,983,123.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66,426,968.96 157,660,535.1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0.00 0.00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06,139,285.89 199,501,088.36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45.69% 45.11%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32,927,919.28 17,187,215.28
利润总额 6,650,845.04 -7,102,344.51
净利润 6,489,753.61 -6,933,051.00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被担保全资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
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
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
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授权,独立董事对此也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
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7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投标保函及履约保函等业务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元,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1%。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含对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相互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2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形。公司将按
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或变化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4、
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