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
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均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提名张清先生、胡召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
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继
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监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
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
任何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
报表格式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