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18 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
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 61,722,189.11 元,201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37,938,583.7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净利润 10%共计 3,525,898.26 元为法定盈余公积,
期间派发的 2017 年度现金分红 15,156,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 80,978,874.57 元。
二、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
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 84,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840,000.00 元(含税),不
转增,不送股,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做相
应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
和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