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沪宁股份”、“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5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2,10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064.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0,090.08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中汇会验[2017]4020 号)。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7 年使用募集资金 2,858.92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25.77 万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产品收益 727.39 万元及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68.27 万元)余额为 16,401.05 万元,其中存放
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401.05 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
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科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
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杭州鼎
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科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单位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29900117193 沪宁股份 95.22
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29900117220 沪宁股份 30.27
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29900117344 沪宁股份 40.27
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19900117660 杭州鼎阔 610.74
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19900117536 杭州鼎阔 607.76
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19900117412 杭州鼎阔 16.79
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合 计 - - 1,401.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
过 1 亿元(含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人
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
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
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累计余额不
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
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
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6,401.05 万元,其中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401.05 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
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在本年度内未发生变更。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沪宁股份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
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沪宁股份严格执
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沪宁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90.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5.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84.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行性是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否发生
计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用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的效益 计效益
(2) 状态日期 重大变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70 万套(只)
2018 年 12 月
电梯关键部件建 否 13,270.10 13,270.10 1,162.29 3,341.40 25.1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2019 年 06 月
否 4,813.08 4,813.08 463.48 1,143.29 23.7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0 日
营销网络建设项 2020 年 06 月
否 2,006.90 2,006.9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0 日
合计 20,090.08 20,090.08 1,625.77 4,484.69 22.32 - - - -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系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增加新的生产设备来提高公司产
能,达到年产 70 套(只)电梯关键部件。由于生产厂房建设受施工方影响,进度慢于预期,部分设备
需要一定的采购周期及安装调试,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经审慎研究论证,董事会
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现有研发部门进行扩建与升级,加大研发投入。由于生产厂房建设
受施工方影响,进度慢于预期,使得研发办公场地未能完成,造成设备设施配套软硬件建设投入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产品测试验证类装备购买及配套建设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的布局,提升研发
应用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经审慎研究论证,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决定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自身发展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研
究,公司拟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取消的投资金额为 2,006.90 万元,并
将该募集资金(加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审议通过,尚须提交 2018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2,110.48 万元预先
投入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 2,110.48
万元,并于 2017 年 8 月 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 16,401.05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401.05 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
用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 勇 朱东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