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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宁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顺坤)2019-04-1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顺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议
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为公司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6 次、
这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18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8 年 4 月 12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18 年度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还
对《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 个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18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8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1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现金收购慈溪
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
财务状况以及人力资源、考核等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进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并对公司高管开展了薪酬考核方
面的培训工作,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重点对公司在战略发展、人力资源
改革、薪酬体系优化等领域,给予了重点的协助和专业的意见,对公司在上述方面
的决策和经营上起到了积极审慎的作用。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了公司上市后战略规划的讨论和制
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汇报,并根据现行法规与政策提出专
业性的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供参考和意见,进一步推动公
司主营业务保持持续稳健发展。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
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 2018 年年报审计相关资料,
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参与薪酬预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听取了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
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
酬 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了提薪酬预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自己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专业和经验,认真听取了公司
经理层对人力资源管理及岗位职责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
命和考核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核查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密切
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
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
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顺坤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