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04-1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管
二、适用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
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
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 2019 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参照公司非独立
董事平均薪酬的 20-25%区间核定。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
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参照公
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领取。原则上 2019 年目标薪酬浮动区间为上年度薪酬水平
的 85%-120%。
五、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统一结算;
2、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年度统一结算;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