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以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
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
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 66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
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6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规定
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