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12-0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宇信科技终止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消金”)
进行协议存款,存款期限为三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3.85%。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公司尚未实施向湖北消金现金存款事宜。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湖北消金进行存款事宜。
    宇信科技持有湖北消金 12.77 %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翟汉斌先生,同时担任
湖北消金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 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实施向湖北消金存款事宜。根据目前市场环境,

                                    1
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公司决定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湖
北消金进行现金存款事宜。

    三、 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湖北消金进行协议存款。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
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终止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湖北消金进行存款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
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湖北消金进行
存款事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终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湖北消金进行存款事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宇信科技本次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业务规划。本次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

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宇信科技本次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石一杰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