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4,944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1.08%。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7月28日。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1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1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在内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 以公示。2020年5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6月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同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7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 票1,197.92万股。 7、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部分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137.60万股。 9、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7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剩余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76.848万股 12、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39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7,144,944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上市日期为 2020年7月21日,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1年7月21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3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对象中,421 名激励对象未发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条件。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股份支付费用摊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 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的 净 利 润 为 384,612,821.21 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元,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263,649,269.91 元,实际达成 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 的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约 为 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5.8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4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指标确定考评结果。 计划首次授予的 421 名激励 薪酬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比确定其解除限 对象中:18 名激励对象因个 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 人原因辞职;12 名激励对象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符 除限售额度。 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26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业绩/绩效完成比 A≥90% 90%>A≥85% 85%>A 核结果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 标准系数 1.0 0.8 0.0 条件。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上述18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 595,68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结果(85%>A)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解锁系数为0,即上述12 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444,800股,其第一个解锁期应解锁的40%合计177,920股 限制性股票需全部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90%>A≥85%)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解锁系数为0.8,即上述26 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1,319,440股,其第一个解锁期应解锁的40%合计527,776股中,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22,225股,剩余105,551股限制性股票需注销1注;其余365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即上述365名激励对象首 次获授16,806,800股,其第一个解锁期应解锁的40%合计6,722,719股限制性股票 可全部解锁2注。则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为391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除限售 股份7,144,944股(其中365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系数为1,合计 1 注:对于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不满足全部解锁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因解锁股数需为整数,不可带小数位。 则计算其解锁数量时有激励对象解锁数量带小数位的,做进位处理,导致形成尾差。 2 注:对于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满足全部解锁条件的 365 名激励对象,因解锁股数需为整数,不可带小数位。 同时,需满足解锁数量不得超过全部授予数量的 40%,则计算其解锁数量时遇带小数位的情况,退位处理, 导致形成尾差。 5 6,722,719股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锁,26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系数 0.8,合计422,225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1、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 总股本413,36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与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197.92万股,调整 后的登记数量为1,916.672万股。 2、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595,680股限制性股票。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本次解除 限售的条件,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 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3,471股限制性股票。综上, 公司需要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79,151股,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后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年7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为 391人。 3、本次可申请上市流通的解除限售股份为 7,144,9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1.08%,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 占已获授限制性 占目前公司总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售的股票数量 股票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股) (股) 董事、财务总 戴士平 400,000 160,000 0.83% 0.02% 监、董事会秘书 6 欧阳忠诚 副总经理 400,000 160,000 0.83% 0.02% 范庆骅 副总经理 192,000 76,800 0.40% 0.01% 郑春 副总经理 208,000 83,200 0.43% 0.01% 井家斌 副总经理 240,000 96,000 0.50% 0.01% 翟汉斌 副总经理 168,000 67,200 0.35% 0.01% 王野 副总经理 192,000 76,800 0.40% 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7,366,720 6,424,944 33.52% 0.97% (业务)人员(414 人) 合计(421 人) 19,166,720 7,144,944 37.28% 1.08%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股票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18 名激励对象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95,68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回购注销。 3、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2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3,471 股 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回购注销。 4、本次可为 391 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除 7,144,944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422,225 股; 其余 365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6,722,719 股。 5、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发布《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原副总经理鲁军先生因 已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副总经理后继续在公司担任顾问。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7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0,411,336 33.29% - 7,144,944 213,266,392 32.21% 首发后限售股 198,256,896 29.94% - - 198,256,896 29.94% 高管锁定股 17,640 0.00% - - 17,64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136,800 3.34% - 7,144,944 14,991,856 2.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1,741,464 66.71% 7,144,944 - 448,886,408 67.79% 总计 662,152,800 100.00% 7,144,944 7,144,944 662,152,800 100.00% 注:1、上表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2、未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 979,151 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回购注销。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 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