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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01-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被保荐公司简称:建科院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志文               联系电话:0755-33015703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葳                 联系电话:0755-3301570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志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
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2019 年
                                                   1-3 季 度
                                                   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净 利 润
                                                   -2,422.6
                                                   万元,同
                                                   比下 降
                                                   2789.8 万
                                                   元
                                                    是,公司
                                                    主营业务
                                                    存在季节
                                                    性及在战
                                                    略性区域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市场开拓
                                                    及新业务
                                                    孵化的持
                                                    续投入导
                                                    致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2019 年 1-3 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674.1
万元,同比下降 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2.6 万元,同比下
降 2,789.8 万元。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在战略性区域市场开拓和新业务孵化的持续
投入,造成人工成本、办公场所的租赁物业支出增长,以及资产折旧摊销等刚性
支出增长;一方面是因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业绩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规律,全年
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比重较大。
    (以下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志文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梁    葳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