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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3-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被保荐公司简称:建科院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志文               联系电话:0755-33015703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葳                 联系电话:0755-330157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会议的相关资料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会议的相关资料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会议的相关资料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未发表过非同意意见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本督导期内,公司以理
                             财产品方式进行现金
                             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中,有 2,700 万元资
                             金的实际理财投资期
                             限为十三个月,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不超
                             过十二个月投资期限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的情形,但未影响募集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日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常监督,杜绝该类情形
                             进行;此外其他所有闲 的再次发生。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产品的投资金
                             额及期限均未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及
                             期限。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发行前公司股东、相关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主要股东持
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前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          是            不适用
定股价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
                                    是            不适用
购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行前全体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
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5、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资金占用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和减
                                   是               不适用
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8、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行前全体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9、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行前全体董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
的约束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李志文

签名: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梁葳

签名:                                               年   月   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