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
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569,089,272.0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 569,089,272.05 元为基数,按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56,908,927.20 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84,131,957.88 元,减去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40,009,813.6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6,302,489.0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20,477,559.59 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56,302,489.05 元。

    公司 2020 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 413,914,325 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42 股后的股本 413,914,283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44,869,999.05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 511,432,490.00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 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
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0 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 481,774,610.08 元
(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 2020 年度现金
分红总额合计为 626,644,609.13 元(含 2020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
司 2020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9.98%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
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良好的盈利能力和稳健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
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
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
况和长远发展需要,该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结合公司了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