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0-222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方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及转为境外
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并上市”)。为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同意经国家有关监管机构
批准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及其他授
权人士及/或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根据 H 股招股
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
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等发行 H 股股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
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 H 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
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
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
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
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
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
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的前
提下,由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
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0%(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授予承销
商(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
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
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
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一般估
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发行时国
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和承销商
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据中国相关法
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
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
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
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
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
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
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公开
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
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
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制。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
(经回拨后)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
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下单的总
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
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
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
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
管辖区,本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
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正式发出招股说
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的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的股份的要约(基石投
资者、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 H 股股
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
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实施股东大
会通过的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方案,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境
内外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境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进行修
改、完善,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该方案确定具体的 H 股发行规模、发
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
发行对象、配售比例、战略配售、超额配售事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其认为
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中英文版
本)及其他申报文件;批准盈利及现金流预测事宜;签署、执行、修
改、中止、终止任何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
或其他文件;聘请保荐人、承销商成员(包括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
人、牵头经办人等)、境内外律师、会计师、收款银行、印刷商、公
关公司、内控顾问、合规顾问、公司秘书、H 股股份登记处及其他与
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并签订聘用协议;代表公司与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公司注册
处等境内外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香港上市规则》第 3.05 条的规定委任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
交所的主要沟通渠道;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股东
大会通过的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上市的方案,就发行 H 股股票并上
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须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核证、通过和签署招股
说明书、申请表格等将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呈交的文件及
公司备查文件);完成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及事项。
(四)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二)、(三)点所述的一般
性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批准及通
过香港联交所上市申请表格(A1 表格)的形式与内容,根据香港联
交所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批准保荐人适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 A1 表
格、招股说明书草稿(包括申请版本),并于提交该表格时:
1. 代表公司作出以下载列于 A1 表格中的承诺(如果香港联交
所对 A1 表格作出修改,则代表公司根据修改后的 A1 表格的要求作出
相应的承诺):
(1)只要公司的证券仍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会一直
遵守不时生效的《香港上市规则》的全部规定;
(2)如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上市申请举行聆讯之前情况出
现任何变化,令 A1 表格或随 A1 表格递交的上市文件草稿在任何重大
方面产生误导,公司会通知香港联交所;
(3)在证券开始买卖前,公司会向香港联交所提交《香港上市
规则》第 9.11(37)条规定的声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五 F 表格);
(4)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 9.11(34)至 9.11(38)条的规
定在适当时间提交文件,特别是促使每名董事、拟担任董事的人士、
监事及拟担任监事的人士在上市文件刊发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尽快按《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五 H/I 表格的形式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一
份签妥的声明及承诺;及
(5)公司会遵守香港联交所不时公布的有关刊登及沟通消息的
步骤及格式的规定。
2. 代表公司按照 A1 表格中提及的《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
上市)规则》第 5 条和第 7 条的规定批准香港联交所将下列文件的副
本送交香港证监会存档:
(1)所有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呈交的文件(如 A1 表格及所有附
随文件);及
(2)公司或公司代表向公众人士或公司证券持有人作出或发出
的某些公告、陈述、通告或其他文件。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内
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
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和经股东大会批
准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包括但
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
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工
商行政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并
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 H 股股
票登记事宜。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政府
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但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规则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事项除外。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具体办理
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
(八)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所发行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流通事宜以及遵守和办理《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事宜。
(九)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
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
长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该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
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关于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所述授
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为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 H 股股东的利益,同意在扣除公司于
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
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于本次发
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扩大运
营规模、项目投资建设、收购兼并、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
用途及投向计划以 H 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