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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连技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5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
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
锦绣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陈
育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51,427,855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4.68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35,309,19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86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118,6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205%。截至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80,800,000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 3,869,192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127,265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5.82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6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118,6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205%。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3,032,11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4556%;反对8,395,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4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3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407%;反对8,395,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59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3,032,11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4556%;反对8,395,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4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407%;反对8,395,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59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4,153,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1960%;反对7,274,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80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5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924%;反对7,274,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07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4,153,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5.1960%;反对7,274,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80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5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924%;反对7,274,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07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51,427,8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51,427,8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51,427,8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
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5,801,2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公司关
联股东陈育宣、林德英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2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351,10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公司出
席会议关联股东陈育宣、林德英、任俊江、肖一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51,204,0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公司关
联股东陈锋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都伟、刘佳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