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67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6),现就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履约能力说明:光明区政府为政府机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光明
区招商引资重点引进企业,亦是公司的客户,于 2009 年 12 月设立,目前该公司依
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上述协议双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除本次公告所涉及的协议外,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述协议对方签署过
类似的协议。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仅属于三方意向性协议,旨在
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本协议的签署无需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未披露框架协议,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
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
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任俊江先生计划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351,157 股。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任俊江先生就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4)。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任俊江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97,000 股。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关
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肖一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5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906 股;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李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5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069 股;公
司监事陈锋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931 股。本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肖一先生、李瑛先生、陈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以上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以上减持计划与
本协议签署无关联。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
况。截至本协议签订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未来发生相关持股
变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