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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04-2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出具了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现有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2017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其议事
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
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股东大
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
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
定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经理层执行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
成。
       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总经理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主管公司的销售、
采购、技术、生产、财务和人力资源等业务环节。
       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2017 年
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七次董事会和五次监事会会议,在审议定期报告、经营决策、
对外投资等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召开的七次董事会,各
位董事均能以勤勉尽责的端正态度,现场出席会议,并切实履行义务;“三会”
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监事会基本能够正
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公司经理层定期召开经理会议,负责实施具
体生产经营业务,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指挥、协调、管
理、监督公司职能部门和各全资子公司,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设立了证券部、销售部、采购部、
技术中心、生产部、物流部、财务部、质保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各个部门权
责分明,并定期互通信息,确保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分支
机构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人力资源的招聘、配置、薪
酬福利、培训、绩效管理、晋升、职业规划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
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对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及制衡机制能
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各部门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全面系
统地收集相关信息,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在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时,分析面
临的形势与困难,识别与分析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因素,并要求在经营计划
执行中进行阶段性分析与评估;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
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对重大投资进行决策时,要求在项目论证时,分
析可能的风险,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安全风险、环保
风险和财务风险,定期进行评估、提示及完善,确保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
发现并妥善处置,从而有效防范各种可能风险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
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
力以保障整体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建立了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取员工的职责履行情
况,并与客户、监管部门和其他外部单位保持及时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
变化或风险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应对行为。
    4、控制活动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自身经
营特点,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涵盖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内部
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运营
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2)控制措施
    公司在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
用控制、独立稽核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
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
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采用各职能部
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增资等重大
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
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资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
督检查。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
取得有关原始凭证,按授权批准程序送交财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
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盘存记录、销售发票等),
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
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安全完整;设立档案室,
确定专人保管会计记录和重要业务记录。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采用鼎捷 ERP 管理系统、内部局域网络平台和安全生产
自动化控制平台,对人员分工和权限、系统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系统维护、
文件资料保管、数据安全等重要方面进行控制。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控制的监督主要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
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
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
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单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 万元(含)以上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
                                       失严;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      50 万元(含)-500 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
                                       且产生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50 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
 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大缺陷或一般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
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