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六个月内卖出构成短线交易的公告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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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2-00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六个月内卖
出构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郑小梅女士的
配偶宋景永先生于股票期权行权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该行为构成短线交
易。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宋景永先生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通过自主行权,买入公司股票 9,600 股,共计持有股票 9,600 股;后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3,000 股,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方向 (股) (元/股) (元)
期权行权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买进 9,600 32.78 314,688.00
宋景永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0 日 卖出 3,000 106.10 318,300.00
期权行权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买进 16,500 32.78 540,870.00
郑小梅
期权行权 2022 年 1 月 4 日 买进 11,800 32.78 386,804.00
注:32.78 元/股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宋景永先生本次买入股票成本为 46.78 元/股,
计算方法:每股股票成本=行权价格+(行权个人所得税+佣金)/行权数量。
按照相关规定,宋景永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郑小梅女士的配偶,其上述交
易行为构成将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短线交易行为。
截止本公告日,宋景永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600 股,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
益按以下方式计算:【短线交易收益=(卖出均价-买入成本)*构成短线交易股份
数量-相关税费(印花税、过户费及佣金)】,即(106.10-46.78)元/股*3,000
股-334.22 元=177,625.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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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核查相关情况,对上述短线交易行为采
取以下处理措施: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
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董事会将于公告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收回宋景永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177,625.78 元。
2、公司副总经理郑小梅女士和配偶宋景永先生均深刻意识到该事项的严重
性,积极配合核查并及时进行了纠正,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和广大投资者致
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加强学习并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杜绝此
类情况再次发生。
3、结合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中发生的短线
交易案例,公司及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等,进行股票合规交易专项培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充分认识短线
交易和内幕交易的不良影响,完善短线交易相关制度管理,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
生。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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