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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09-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波                                  联系电话:021-38674297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敬宝                                联系电话:021-3867470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敬宝、马经纬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
及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
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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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    √
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    √
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    √
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核查审议程
序、信息公告,抽查被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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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明细账、记账凭证、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实地走访募投项目实施
单位,察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索取有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公告;搜索行
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关注行业动态;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复制有关三会文件、
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料等;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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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重大问题。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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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薛   波                      胡敬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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