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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4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
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具备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吴加维先生、陈奕纯女士、吴雄仰先生和陈丹华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文先生、柯东洲先生和康立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
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
调动董事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我们一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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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公司提交的关于董事薪酬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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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新梅                   柯东洲                    杨   文



                                                     2022 年 0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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