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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澄天伟业: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章归鸿)2018-04-25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
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努力维护公司和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 2017 年度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就 2017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举行 5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5             5      0           否                 4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在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如下:
    (一)2017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公司报告期内(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方按照相关规定享有其权
利、履行其义务。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7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7月31日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495.81万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3525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
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495.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2、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4,5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3、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三)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募投项目“4,800万张金融智能卡及个人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诚天智能卡有限公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诚天智能卡有
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年主持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的修改、提议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财务报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查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董事资格的进行了审查。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对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
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均仔细阅读,认真审议,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结合自身
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
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科学性和客观性保障。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
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在任期内,我们将继续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提高公司董事
会决策水平和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章归鸿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