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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2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15至2023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 6 号公司三楼
  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
  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2
    1、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 6 号浙江兆丰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
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3 年 1 月 4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
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海兵、赵娜

    联系电话:0571-22801163

    邮箱:stock@hzfb.com

    传真:0571-22801188 (邮件及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 6 号

    邮编:311232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3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4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695,投票简称:兆丰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
     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
     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的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
     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签字。



                                                  6
 附件三: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
 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性质
   股东账号
                                            及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以上信息(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
 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
 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
 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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