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9-016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
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时,参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单独计票;
6、本次股东大会开通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截止 2019 年 3 月 14 日 17:00,
没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公司独立董事刘一平先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 18 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三楼 6 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范庆新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4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
份 77,686,1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27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
代表股份 77,667,1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2605%。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9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6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869,7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83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3,850,7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81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8,9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6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特别
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时,参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开通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截止 2019 年 3 月 14 日 17:00,
没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公司独立董事刘一平先生。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67,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56%;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850,7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1%;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73,448,2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49%;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9,631,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2%;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成都天合创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部分合伙
人为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73,448,2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49%;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9,631,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2%;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成都天合创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部分合伙
人为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73,448,2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49%;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9,631,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2%;反对 18,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成都天合创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部分合伙
人为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垚、李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