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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威复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3-3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认真的监督和审议,基于
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
控制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
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内部控制在公司得到严格、充分、有效的实施,保障了公司
稳健发展。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二、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更好地回报股东,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
同意。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我们对此
一致表示同意。

    五、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
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六、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
相关预计金额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
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
相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
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十、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边文凤、王涌、谭宪才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