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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源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12-21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5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2: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1 日 上午
9:15-9:25,9:30 - 11:30,下午 1:00 - 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1 日 上午 9:15 –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 4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召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8,867,5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
 所持股份78,861,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
 名,所持股份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
小股东”)共计4名,合计代表股份75,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其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名,所代表的股份69,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名,所持股份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1%。

    2.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召国先生、柴孝
海先生、邓建军先生、陈嘉先生、王先羽先生、刘晨先生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任召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2 选举柴孝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3 选举邓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4 选举陈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5 选举王先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6 选举刘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国芳先生、马少龙
先生、谢作诗先生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6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罗国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2 选举马少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3 选举谢作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选举秦再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三年。秦再明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乐晓燕女士、张晶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

    审议结果:同意78,86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66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78,86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7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66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8,86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刘佳、吕奥纯见证本次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