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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石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12-28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0-075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先生与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
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先生持有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阿石创”)股份 53,46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37.88%),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 等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认 可 的合 法 方式 减 持 股份 数 量合 计 不超 过

6,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4.82%。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4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4.2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等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认可 的 合 法方 式 减 持股 份 数 量合 计 不超 过

1,48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05%。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先生与董事、副总

经理陈本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钦忠                                     53,460,000          37.88%
                 董事长、总经理
  陈本宋         董事、副总经理               5,940,000           4.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减持数量(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钦忠                                     6,800,000             4.82%
                董事长、总经理

 陈本宋        董事、副总经理               1,485,000             1.05%

              合计                          8,285,000             5.87%

    上述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

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先生与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

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持股意向及

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名称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关于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限制流通    陈钦忠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及自愿锁    陈本宋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定的承诺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期间内,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的,转让股票的价格
                    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
                    让的有关承诺。
                        2、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
                    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
                    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
                    条件的前提下进行:a、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
                    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b、自本人股份锁定期
           陈钦忠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
                    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c、若本人
关于发行
  前持股            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
5%以上股            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份股东持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
股意向及            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
减持意向            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
  的承诺
                    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
                    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
                    除息相应调整;若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 5%以
           陈本宋
                    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 3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
                    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
                    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
                    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先生与董事、副总

经理陈本宋先生均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

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钦忠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陈本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