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约定,在 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威唐汽车冲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的事项合理, 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担保事项系开展业务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担保事项。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青红 吴颖昊 2021 年 0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