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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7-26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公司”或“上
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施磊、何永苗、孙玮、常熟珂凌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熟珂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盛
芯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德凌迅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凌迅”或“标的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
记及自查工作。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起止时间为:在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披露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之日(即 2021
年 4 月 16 日)前 6 个月(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
案)披露之前一日止(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相关专业机构经办人员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自查主体出具的说明,上述自查范围内的主体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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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买卖时间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截至目前的
序号        姓名               类别
                                          区间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股)

 1         张锡亮          实际控制人   2021-03-23        0         3,926,563      31,245,621

                         实际控制人的   2021-01-07        0              2,000
 2         钱光红                                                                  21,463,486
                           一致行动人   2021-03-23        0         3,926,562

         无锡博翱投
                         实际控制人的   2021-02-23
 3      资中心(有限                                      0         1,522,118      17,919,468
                           一致行动人    至05-23
           合伙)

       经查询,除存在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次自查的知情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况。

       对上述减持行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说明:

       1、在自查期间内,除存在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的
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本机构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自查期间,本人/本机构存在买卖威唐工业股票的行为,但本人/本机构不
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威唐工业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
行为。本人卖出公司股票主要根据个人资金需要;

       3、本人/本机构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及威唐工业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所利用的信息,
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确属偶然、独立和正常的
股票交易行为,并不构成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4、本人/本机构承诺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上市公司宣布终止本次
交易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威唐工业
的股票;

       5、如果本人/本机构在上述期间买进或卖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被监管
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本机构承诺将所得收益全部上交上市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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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人/本机构承诺如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说明。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