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70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潘华荣、孙永杰、金道玉、郑素婵、姚鸿
斌、朱祖龙、张玥、深圳前海大千华严投资有限公司(代“千般龙腾六号私募证券
基金”、“千般龙腾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同
安定增保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名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事宜,与上述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2020-030)。
鉴于目前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
用途、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决定终
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上述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
“终止协议”)。
一、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及签署时间
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潘华荣、孙永杰、金道玉、郑素婵、姚鸿斌、朱祖龙、张玥、深圳前
海大千华严投资有限公司(代“千般龙腾六号私募证券基金”、“千般龙腾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同安定增保 8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9 名特定对象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认购协议》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认购协议》
中除保密条款外,其余条款均不再执行,对甲乙双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
甲乙双方互不因该等终止事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认购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存在任何尚未了
结事项。双方对《认购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
纠纷。
三、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与此相关的纠纷均适用中国法
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在甲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