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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8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47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803%。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073.8万股变更为26,026.8万

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4、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为27人,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调整为205.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公司拟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万股并进行注销。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基本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与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

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万股并进行注销。

    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前述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5.690064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1803%,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4 人,回购价格为

5.690064 元/股。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 (容诚验字[2020]230Z0073 号),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
了审验。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4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073.8万股变更为26,026.8万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300,427.00   64.93%       -470,000     168,830,427.00   64.87%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91,437,573.00   35.07%                     91,437,573.00   35.13%
股
三、总股本           260,738,000.00   100.00%      -470,000     260,268,000.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