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董事会审议。现将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中的规定和要求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7〕22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年1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
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
11,866,683.32元、预收款项-13,409,352.15元、其他流动负债1,542,668.83元。本
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9,095,107.27元、预收款项
-10,277,471.21元、其他流动负债 1,182,363.94元。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