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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

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聚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5

号),公司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41,146,637 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将新增注册资本

人民币 41,146,637 元,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60,268,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301,414,637 元。

    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光效LED芯片扩产升

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拟向子公司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或“子公司”)增资人

民币5亿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聚灿宿迁增资人民币4.87亿元(含利息),

不足5亿元部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聚灿宿迁的注册资

本将由13.6亿元增加至18.6亿元,公司对聚灿宿迁的持股比例将由95.59%变为

96.77%,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对聚灿宿迁的持股比例由4.41%变为

3.23%。同时授权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注册资

本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实施

过程中,子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

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子公司拟使用3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

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上述募集
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

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

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