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
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黄逸
超女士、潘正颐先生,独立董事马东方先生、王克鸿先生、王文凯先生以通讯方
式出席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大华事务所对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时间和审计人员的安排无法按原审计计划提供后续现场审计服务,根据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不再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变更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确定其 2019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
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