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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与有关政
府部门批准且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交易情况以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及实时
交易交割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和签署相关
文件,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外汇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锁定外汇成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 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 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累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交易情况以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及实时交易交割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
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 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
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属于内部
控制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
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状况,从而导致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
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5、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
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
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6、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
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
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
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 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进行
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该制度就公司业务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 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
范风险。
    3、 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从
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
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 公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
产生的法律风险。
    5、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
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6、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公司已制定了《杭州
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
批流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决策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锁定外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
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交易情况以公司的实际经营
需求及实时交易交割为准。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累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具
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
的风险管理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累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