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万 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万隆光电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26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8,125,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4,102,383.96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全 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 第 110ZC034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55,645.00 元,补充流动资 金 20,245,379.04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4,000,000.00 元,并 于当期收回上期理财金额 20,000,000.00 元,收回本期理财金额 24,000,000.00 元, 收到理财收益 1,278,881.67 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65,765,16 元,手续 费支出 867.70 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270,572.44 元。 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6,130,4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96,193.00 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原募投项目 106,827,041.72 元,以募集资 金支付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99%股权收购款 68,521,503.00 元,以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4,732,279.04 元,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存入现金 700.00 元,利 息收入 1,232,534.97 元,收回理财收益 10,051,806.25 元,手续费支出 9,435.98 元,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270,572.44 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 月,上述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转出至发行人其他 账户并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制定了《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 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 常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瓜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沥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2020 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沥支行 3301040160008134085 活期 2,216,715.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 1202092029900083370 活期 --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571906435010665 活期 53,857.36 合计 2,270,572.44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或违规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议案》,同意变更 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晨晓科 技 52.99%股权,剩余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交易中,公司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3,689.62 万元,并于 2019 年 10 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时间距离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日超过 6 个月,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2021 年 3 月,公 3 司收到了深圳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39 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以下情况: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1,108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但由于经办人员失误,未能在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授权到期前及时收回。上述资金实际收回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 除上述事项外,2020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 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隆光电《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 332A008120 号《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万隆光电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万隆光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三会文件、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 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 人员沟通交流等。 4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关注到,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以下情 况: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1,108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但由于经办人员失误,未能在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授权到期前及时收回,上述资金实际收回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 除上述事项外,2020 年度,万隆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万隆光电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1 23,410.24 2,180.1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990.46 24,310.75 集资金总额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6.95%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 整 后 投 截至期末 截止期未投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 总 额 3 累计投入 进度(%)(3)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分变更) 总额 (1) 金额(2) =(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 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 是 19,691.17 9,393.41 9,393.4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2.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 否 3,719.07 1,902.34 155.56 1,902.34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收购晨晓科技 52.99% 10,541.77 10,541.77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股权项目 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473.23 2,024.54 2,473.23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410.24 24,310.75 2,180.10 24,310.75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1 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 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金额及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3 收购晨晓科技 52.99%股权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时累计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6 合计 23,410.24 24,310.75 2,180.10 24,310.75 - - - - - 1、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 因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 资金的原则考虑,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议案》,将原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变 更为收购晨晓科技 52.99%股权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的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时间较早。近年来,随着国内外信息通讯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术的不断升级,行业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研发设备的选型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在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同时,对项目所涉及研发设备选型、采购周期有所延长。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将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广电运营商受整体国家经济大环境影响,运营收益低,投入网络建设资金较往年明显减 少,各地相关业务和运营投入普遍放缓,导致公司产销规模扩大未达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的生产线、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加工能力足以满足现有客户要求,且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 后续新拓展的客户所需。公司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决定终止该项目建设,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晨晓科技 52.99%股权,剩余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330ZA5087 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 金 613.04 万元。其中: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实际自筹资金 330.01 万 7 元,已置换 330.01 万元;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自筹项目 283.03 万元, 已置换 283.03 万元。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9.6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 (2019)第 330ZA676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9.62 万元。其中:收购晨晓科技 52.99%股权项目实际 自筹资金 3,689.62 万元,已置换 3,689.6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0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 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人民 币 3,719.07 元,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额人民币 1,902.3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人民币 2,016.90 万 元(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截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54 万元(包含利息 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 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为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管理,最大限度节约项目 建设费用。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 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1 月,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已转出至发行人其他账户并销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8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截 至 期 末 投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金额(2) (3)=(2)/(1) 生重大变化 收购晨晓科技 52.99% 年产 150 万台广电 10,541.77 0.00 10,541.77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股权项目 智能网络设备产业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化升级项目 448.69 0.00 448.69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990.46 0.00 10,990.46 100.00 - - - 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 变更原因:近年来,广电运营商受整体国家经济大环境影响,运营收益低,投入网络建设资金较 往年明显减少,各地相关业务和运营投入普遍放缓,导致公司产销规模扩大未达预期,公司产能 利用率较低。公司现有的生产线、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加工能力足以满足现有客户要求,且一定程 度上能够保障后续新拓展的客户所需。公司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实施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决策程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议案》,将原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变更 为收购晨晓科技 52.99%股权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信息披露情况:上述情况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66)及《关于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妍华 方 欣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