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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电话接入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黃立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年
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040.98 万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1,587.32 万元,2020 年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519.03 万元,截至 2020 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0,781.45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
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61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430,7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
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
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锁定外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允、客观
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1,108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但由于经办人员失误,未能在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授权到期前及时收回,上述资金实际收回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除上述事项外,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
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
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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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