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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2-085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
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内容履行的每一阶段仍需单独签订协
议,约定具体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合作内容及合作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
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
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9 月16日,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甲
方”)与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强强联合、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
则,拟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各自优势,共享市场发展机会,共同
分享利益。甲、乙双方拟就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集成化,新能源汽车及
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展开深度的战略合作。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未来将根据本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554843798Y

    法定代表人:白瑞平

    注册资本:9305.8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别: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0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
四街22-58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
汽车零配件、电动观光车;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金属
加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北
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过
类似的协议。
    履约能力: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拟展开深度的战略合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甲、乙双方拟就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集成化,新能源汽车及核

心零部件等领域展开深度的战略合作。
    2.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乙方投资或甲方与乙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投资金额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合作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 双方合作期限为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3年的次日止。

    (二) 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 甲、乙双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署本协议。为达

成本协议项下合作事项,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至
本协议项下合作事项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必要权
力与授权。

    2. 甲、乙双方的资金投入及相关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或其他合法途径取

得,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

    3. 甲、乙双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甲、乙双方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

营业执照、其他资质证照、罚款或其他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
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 协议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一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解除本协议:
 (1)如果协议另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本协议签署后至所有合作事宜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
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
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四) 其他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

此处仅指中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法律)。
    2.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与本协议

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4.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另行约定,以签署的

具体项目合同或业务合同为准,本协议除“保密”、“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约定
对双方构成约束外,其他条款不对双方构成法律上的约束。
    6.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超预期,全年销量超650万辆,渗透率达
8%,而国内电动化趋势更为明显,2021年全年销量达352.1万台,渗透率达13%。
全球市场方面,根据 EVTank 预测,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980万辆,并
有望在25年实现2240万辆的销量。国内市场方面,22H1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超
预期,乘联会因此调整22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预测至600万辆,预计国内新
能源乘用车销量有望在25年、30年接近1300万辆、2300万辆,实现持续高增长。
当前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渗透率已跨越5%-20%提升的阶段,20%渗透率将成为
行业趋于成熟关键性节点。智能化已然成为车企差异化竞争核心,L1/L2为自动
驾驶五个等级中的初期阶段,未来自动驾驶亟需质的飞跃。L2级装配率已大幅
提升,L3跨越期将至:2019年国内自主+合资品牌新车的L2智能驾驶搭载率为
2.04%,2020年L2级别新车搭载率提升至12.02%,2021年1-11月的L2级别新车
搭载率为18.61%。展望未来,新能源汽车需求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电动化、
智能化和集成化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成长空间广阔。
    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低碳出行科技公司,2010年5月创
立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旗下拥有河南宏瑞世英车辆有限公司、许昌禾润机电
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的研发、销售和服务和核心部件的研
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等业务。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研发成功了新能源汽车
TIGER技术平台;拥有了集成式电驱动桥、电控、电池PACK、轻量化车身等核
心技术;创造了新的汽车品类—FEV(家用电车),一种全生命周期真正低碳
环保的新型家用电动汽车,可在碳中和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实现全民普及。以
“造低碳汽车,创品质生活”为使命,为实现"让人人拥有低碳汽车”的愿景、创
造“绿水青山、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而不懈努力。
    本次公司与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符合公司延伸
主业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至新能源汽车电动化、
智能化、集成化,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业务领域,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
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本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
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公司不会因此对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业
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初
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合作的具体细节及具体金额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
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因此最终合作能否达成以及相关合作条款是否与
该意向协议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基础,不涉及具体金额,目
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如下: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南京智能高端装备
产业研究院有限公   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3月23日       正在履行中
司
    2、公司参与设立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道
诚”),认缴出资20000万元,认缴比例24.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
年2月21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14日、2022年6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0)、《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关于向有限合伙企业增资并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暨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天道诚以可转债形式向北京宏瑞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亿元,期限为借款支付日起2年。
    3、公司董事雷鹏国先生持有交易对手方218万股股权,占总股数2.3426%。
    4、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
持股变动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许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许梦飞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1,593,869.00股,占总股本的1.6020%。许
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
    5、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许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计划自2022
年6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6,632,677股(因公司7月4号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数据已复
权处理),占公司总股本的6.67%,上述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6、公司暂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战略合作协议。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