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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福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30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 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 1908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1-10 和提案 1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 1-1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00     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8.00                                                               √
            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9.00                                                               √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11.00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 2021 年 8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 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卢庆议

        联系电话:0591-38269599

        传真:0591-38269599

        邮箱:yfdb@fjyongfu.com

   5.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
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福建永福电力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1.00    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2.00                                        √
           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3.00                                    √
           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4.00                                    √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5.00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6.00                                    √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7.00                                    √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8.00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
           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9.00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10.00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11.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于公司子公司出售资产暨
  12.00    关联交易的议案》                √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
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会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712,投票简称:永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