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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0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编制的《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预案(修订稿)内容切实可行,综
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
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
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调整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与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凯伦控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的条
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合
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
意关于公司与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与钱林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钱林弟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的
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
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公司与钱林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春福                   殷俊明                    朱冬青




                                                      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