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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期
间,公司完成了 2020 年的权益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调整
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价格和数量。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
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
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与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5、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0 年的权益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调整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
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6、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3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50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07 元/股。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殷俊明                      朱冬青                李   力




                                                       2021 年 6 月 4 日